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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教通[2008]210号
关于广泛开展“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并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我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决定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主题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活动以“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为主题,通过广泛发动我省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校园文体活动,把迎接奥运、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学校素质教育有机结合,激发我省广大青少年学生宣传奥运、参与奥运、奉献奥运的热情,切身感受强身健体的重要性,用奥运精神激励他们积极锻炼身体、奋发进取,培养广大青少年学生热爱祖国、昂扬向上、锐意进取、永不言败的精神品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主题活动作为我省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抓实抓好。要把广大学生的体育锻炼同奥运主题密切结合,努力营造浓厚的迎奥运氛围。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报道,营造迎接奥运的氛围,形成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宣传声势。各学校要结合人文奥运理念,利用橱窗、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站等各种宣传形式,通过开展迎奥运签名、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现代奥林匹克知识,展示体育运动的风采。大力宣传“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和“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时代理念。使学生养成积极主动的体育锻炼习惯,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三、科学安排,讲求实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在开足开齐体育课时基础上,带领和鼓励全体学生走出教室,沐浴阳光,亲近自然,大力开展如“阳光伙伴”、集体长跑、体育夏令营等阳光体育运动,让学生积极投入到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之中。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迎奥运为契机,表彰奖励一批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精心组织,推广经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主题活动过程中取得的经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

各地在开展活动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我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OO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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