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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交湖南省高等学校
党的建设研究会会费的通知
 

有关高校党委:

在上级有关部门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湖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会于2007年重新运作,并以省一级独立法人学会挂靠湘潭大学。研究会既承担组织全省高校党建理论和实践研究的任务,又受省委教育工委委托负责全省教育科学规划高校党建研究专项等课题的具体管理。研究会以研讨活动、评比奖励、课题立项等为主要工作方式,是全省高校党务政工干部学习交流的重要阵地和年青干部锻炼成长的重要平台,对提高高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研究会重新成立以后,各高校都是该研究会的团体会员,各高校党委书记是研究会理事或副会长,会长由省委教育工委主要领导担任。研究会活动经费主要依靠上级组织支持,并收取一定会费作为补充。交纳会费是各高校党务政工干部参与研究会各项活动的必备条件。为了更好地开展研究会的活动,请还没有交纳2007年和2008年会费(标准:本科院校每年1000元、专科院校每年500元,此标准是经过第一次会员大会投票、省民政厅审批通过的)的高校,务必在20081130日前将会费上交研究会秘书处。联系方式:湘潭大学党委组织部、党校,07328292957刘稳丰老师(13007323028)、欧阳巍老师(13107327111)。交费时研究会按照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规定开具正规票据。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会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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